6月12日上午,南京破产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省首个挂牌设立的破产法庭。
近年来,全市法院持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机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指标不断优化,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监督指导功能不断强化。其中,南京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并已实现各区全覆盖;在全国首创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会,同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创了破产管理人资金援助和行业管理既独立运行又相辅相成的“南京模式”。南京法院“企业破产环境”试评价指标的各项评价指数居全省法院首位。
据了解,南京破产法庭管辖四类破产案件,分别是南京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南京市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