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一体化、开发园区“去行政化”、雇员制用工化。聚力改革攻坚激发创新活力,2020年南京市浦口区以“三项改革”为工作重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改革新步伐。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是机构改革的延伸拓展,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机遇。深化整合浦口网格化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突出配置精准化、功能集成化、运行闭环化,将江浦街道的“一长五员”、桥林街道的“四个一”机制、星甸街道的“新时代文明中心+”、汤泉街道的“行村制”、永宁街道的“1+3+N”试点经验整合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让开发园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聚焦经济建设的主责主业,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推行全员聘用、完善考核评价、强化分配激励,赋予开发园区更多的经营、用人和分配自主权,强化市场化机制、企业化管理,激发开发园区更大活力。建立精干高效、结构合理、责任明确的运行机制,开发区管委会下设“五部一中心”6个部门,主责主业部门占比66.7%,内设机构精简至6个,将部门进行实体化、市场化运作,强化经营职能。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效弥补专业人才不足,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用人机制,《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应运而生。
雇员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行使行政权力,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制定雇员招聘、薪酬、考核管理等实施细则,做好雇员制用工管理工作。雇员实行年薪制,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将工作实绩与年薪、奖励等待遇挂钩,有效激励雇员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