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研究修复基地启动仪式在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顾俊,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李世贵,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锦辉共同为研究修复基地揭牌。
夏道虎在讲话中指出,设立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洲研究修复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的实际行动,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是深化我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服务保障江苏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南京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将长江下游湿地植物资源展示区的55.96公顷湿地,提供给省法院作为环境资源保护替代性修复项目。目前,基地已经完成相应的规划、设计和报批手续,湿生、沼生、水生植物资源库等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完全建成后,基地将成为长江下游湿地植物种质资源库,为整个长江下游地区生态资源修复提供水生植物种苗。
夏道虎强调,研究修复基地要在着力打造“三大平台”上下功夫:一是打造恢复性司法实践平台。充分认识基地在恢复性司法中担负的主要功能,积极主动为相关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结果执行工作提供替代性修复场地和项目,提高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效率,保障受损环境得到修复,更好推进长江大保护。二是打造环资审判研究平台。积极组织开展环境法学基础问题和前沿问题、环境资源相关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积极组织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实务问题研究,探索设立由环境资源法学、环境科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技术帮助。三是打造环资审判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平台。以基地为载体,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以基地为依托,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展示我国环境司法良好形象。
启动仪式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主持。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等多所院校的环境资源法专家学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南京市委政法委、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南京市法院系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基地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