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丰生化,代码:002513)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的公告。根据该决定书,蓝丰生化、王宇等23名高管已被江苏监管局正式行政处罚。另据公司业绩预告,今年一季度公司预亏1500万元—2250万元。
股东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
公告显示,江苏监管局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王宇作为蓝丰生化的关联自然人,禾博生物、宁夏华宝和方舟置业构成蓝丰生化的关联法人。二、王宇占用方舟制药资金的行为实质上构成蓝丰生化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蓝丰生化未按规定在2016年半年报、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进行如实披露。2016、2017年度,在王宇的安排下,蓝丰生化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通过资金划拨不入账的方式,向王宇实际控制的方舟置业、宁夏华宝、禾博生物及王宇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划拨资金,其中2016年1—6月、2016年1—12月、2017年1—6月分别占用方舟制药资金228755198.32元、357238261.32元、244419477.10元。
为此,江苏省监管局决定对蓝丰生化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王宇等23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3万元—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公司曾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2018年4月28日,蓝丰生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1、公司银行出纳挪用公司款项,造成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2、王宇违规将方舟制药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隐瞒大量资金划转业务,并虚构部分付款和理财业务,造成公司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019年1月10日,蓝丰生化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30日,蓝丰生化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另外,今年3月30日,蓝丰生化披露业绩预告,今年一季度预亏1500万元―225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281.14万元。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农化业务及医药业务产销量下降,营业收入下滑。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