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8日发布《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建议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球员、教练员薪酬。
倡议书表示,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教练员协商确定降薪幅度,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同时,俱乐部可与球员、教练员协商联赛开始前延迟支付部分薪资的方案,但建议俱乐部应确保延迟支付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薪酬金额的30%,且延迟支付的部分应在联赛开始后90个自然日内补齐。
根据倡议书,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止。倡议书说,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