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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鼓励家庭储存生活必需品”,别再误读了

2021-11-03 08:39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其中一句“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引发网友关注。

  蔬菜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的社会敏感度高。 刚刚过去的10月份,农业农村部监测显示,28种蔬菜全国平均批发价5.23元/公斤,环比上涨16%,同比上涨12.5%。随之而来的冬季将会迎来旦和春节,商务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再正常不过。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国家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和稳定工作,是工作惯例。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到前头,做好突发意外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是正常的部署和安排。不过,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些自媒体对商务部通知过度解读,带偏舆论节奏,影响社会稳定。这既不严谨也不负责任。

  从商务部通知内容来看,主要是为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既要求农产品企业从源头入手,与生产基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销协议,也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建立社会必需品储备制度;鼓励家庭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是其中一个环节。前面的措施,是保障供应和稳定市场的根本性之举,后面的措施,则是必要补充。

  看到通知中“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的表述,很多人当然想知道,这里的突发情况到底是什么。这也是引发网上各种误读的根源。

  对此,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回应表示,前一段时间,蔬菜价格持续上涨,此次印发通知目的在于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货源组织,畅通产销衔接。

  从疫情防控和突发应急角度而言,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具有实现意义。今年全国多地发生新冠疫情。一旦出现疫情,地方不可避免采取区域封控措施,这就势必会给居民带来生活不便。疫情说来就来,谁也无法预知。尤其秋冬季属于疫情高发期。做好日常防控的同时,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倡导居民提高应急意识,增加家庭应急商品储备作为国家应急体系的必要补充,是必须之举。

  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为了提升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一些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也曾印发通知,建议家庭储备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就在昨天,一份10月22日下发的《江苏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被网友大量转发。对此,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回应称,建议清单是针对今年全国范围内极端天气频发和自然灾害增多的情况,结合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出的,是“正常工作安排”。

  就商务部通知,公众要理性对待,避免过度解读、产生恐慌情绪。储备适量生活必需品是可以的,但不必去大量抢购屯积。

  其实,建立家庭应急储备在很多国家已是常态。比如一些国家每个家庭都备有应急工具箱、应急包。相比而言,国内家庭和居民这方面意识明显缺乏。 这也提醒我们,亟需补上公共应急常识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