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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头盔,将接受交警现场教育

2020-04-30 18:05 来源:扬子晚报

  为积极鼓励引导南京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五一前夕,南京交管部门启动“我戴盔、我先行、倡导骑行新风尚”公益赠盔活动,面向全社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10000多个。4月30日上午,公益赠盔活动在全市范围15处现场同时启动,活动覆盖南京11个行政区近500万市民。

  八大队交警现场赠送头盔

  向广大市民赠送头盔1万个

  为了降低交通事故对电动车骑乘人员造成的伤害,南京交管部门发起“我戴盔、我先行、倡导骑行新风尚”公益赠盔活动,引导市民在骑行时佩戴头盔,也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向市民赠送安全头盔。

  4月30日上午,南京交管部门联合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协会等多家单位,为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现场活动在新街口、夫子庙、鼓楼等全市15处会场同时举行,全市范围共启用了100套音响喊话设备、布置了1000处楼宇及社区内外宣传大屏和横幅,免费赠送1万个头盔,派发100万份交通安全宣传画册和宣传单页,发送1000万条提示短信。关注南京交警、车管所微博、微信和抖音的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参与现场有奖问答的市民均可在现场免费领取头盔。

  在新街口主活动现场,交管部门还邀请了一名电动自行车事故当事人讲述亲身经历。今年3月5日,当时身为外卖骑手的申某因闯红灯在应天大街被汽车撞倒在地,但是因为正确佩戴头盔并未受到严重的伤害。现场宣传车大屏播放了当时的事发视频,用真实案例向现场市民传递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高伤亡、高致残率敲警钟

  电动自行车作为南京总量第一的交通工具,已成为市民交通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全市交通安全的大局。

  今年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关于实施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措施的通告》,积极引导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从5月1日起,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管部门将进行交通安全现场教育。

  通告发出后,引起了全社会极大反响。交管部门数据显示,南京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呈逐年上升趋势,死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占比由2015年的35.5%上升至2019年的49.9%,而死亡原因中81.6%死于“颅脑损伤”。没有正确佩戴头盔,正是这类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伤亡率、高致残率的特点。 通讯员 宁公宣 宁交轩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