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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开区法院平昌法庭副庭长陈宁收受被告1万元? 上级部门公开澄清:不实

2020-04-24 16:12 来源:扬子晚报网

  “经镇江新区纪工委开发区监察工委调查核实,反映镇江经开区人民法院平昌法庭副庭长陈宁收受被告1万元的问题不实,特予以澄清。”24日,记者从镇江新区获悉,在18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上,镇江新区纪工委今年首次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相关人员澄清正名、消除影响。镇江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秦海涛作出批示。

  秦海涛在批示中指出,对受诬告的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澄清、公开澄清,不能让担当干事的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对恶意制造谣言、传播谣言、不实举报的,要从快从重坚决打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场。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新区纪工委收到关于平昌法庭副庭长陈宁收受镇江天坤驾驶员培训公司1万元的信访件。经调取相关案件材料核查,未发现陈宁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收受被告人1万元的情况,核查结果在向举报人反馈时,举报人表示认可。

  2020年3月,此信访案件予以查否办结。

  “基层干部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一些工作还可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沟通协调不充分时难免会受到误解和质疑,这个时候就需要为他们主持公道、撑腰鼓劲。”镇江新区纪工委委员、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张和荣介绍,针对有关陈宁的不实举报,18日已通过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全院干警大会作出了公开说明。

  在18日的会议上,镇江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士凡表示,今后希望每一位法官都能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要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来自当事人、媒体、社会等各方面的评价;要相信组织、相信人民,依靠组织、依靠人民,秉持公正,负重前行;要从中汲取前进动力,增强工作信心,以更加饱满、积极向上的态度依法履职,守好底线,回报组织上的关心,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