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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分了老宅 父母起诉想要收回

2020-04-24 09:18 来源:金陵晚报

  一对夫妻因性格不合离婚,签下的协议书里,除了把夫妻俩名下的财产做了了断,还将男方父母宅基地上的老宅分了。得知消息后,老两口急坏了,起诉要求废除这项协议内容。

  昨天,溧水区人民法院赴石湫街道的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家住溧水石湫的老吴今年年过七旬,他和老伴的儿子小吴今年40岁。2003年时,小吴跟同村的姑娘小钱结婚,夫妻俩搬进了家里的老宅共同生活。后来,小吴的儿子出生,为了给自己儿子换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小吴夫妻俩搬到溧水城区居住,又在那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钱名下。

  不过,婚姻生活里,小吴和小钱夫妻俩过得并不愉快,争吵不休,2018年,两人感情破裂,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在这份离婚协议里,两人约定,登记在小钱名下的溧水城区房子依然归小钱所有,但贷款由她全额归还。另外,石湫老宅的房子也分给小钱一份。

  签下离婚协议后,小吴一直觉得没面子,也不跟父母提离婚的事情,直到离婚一年多后,实在瞒不下去了,才向父母说了实话:“我们不在一起过了……”老夫妻俩吓了一跳,儿子离婚这么大的事竟一直瞒着家里,于是赶紧拉着儿子一五一十地问清楚情况。本来,儿子离婚的消息已经让老吴夫妻俩生气,再一问,离婚协议上还把老宅分出去了,老夫妻俩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连连数落儿子。老吴说,老宅建了有30多年,是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上修建的,盖房子时儿子小吴才10岁,没成人,没结婚,自然也没出钱。不过因为盖房时间距今实在太久,宅基地的文件证明和建房证都找不到了。

  如今儿子离婚,儿媳把房子分了一份走,老夫妻俩不乐意。此时,小吴的离婚协议已经有了法律效力,为了要回房子,老吴夫妻俩索性将儿子和前儿媳共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一条协议内容。原告还提交了一份村委会的证明,用来证明房子确实是归老吴夫妻俩所有。

  庭审时,老吴说,房子是当年自己建的,不打算给儿子,自然也不能给儿媳,不过,老夫妻俩也商量过房子的最后归属,希望能把老房子留给孙子。

  小钱也到了现场,她坦承,当时要老家房子是一时气话,觉得自己嫁进吴家十几年辛辛苦苦付出,却一直没有得到什么,这才提出了分割老宅。她并不清楚小吴没有跟老人商量过。不过,小钱当庭表示:“这个房子,有我的份我要,不是我的,我也不会争。”

  由于该案属于确权纠纷,不适宜进行调解,法院将在查明事实后依法裁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