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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学绊倒摔断两颗门牙,十年后植牙数万元费用何时赔偿?

2020-05-28 20:53 来源:扬子晚报

  三年级的小伙伴课间玩闹,恶作剧导致同学两颗门牙磕断,司法鉴定建议18岁后种植牙齿。那么,数万元的修复费用应该现在赔偿还是等到十年之后?

  为此,两名学生的家长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溧水法院。那么,法院会如何作出判定呢?

  想开个玩笑,绊倒同学闯下大祸

  小洁与小雨是溧水某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学生。2018年10月一天上午值课间休息时,小雨看到小洁迎面走来,忽生玩闹之心,伸出一条腿,将小洁绊倒。

  小雨只是想开个玩笑,但却闯了大祸——小洁摔倒在地,两颗门牙摔都断了。当日下午,老师将情况告诉了小洁家长。得知小洁门牙磕掉后,父母急忙赶到学校,将女儿接走并送到医院。

  小洁被诊断为“11、12冠折,建议11、12活髓切断术,择期RCT,成年后(庄)冠修复。”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建议小洁可择期后续治疗,18岁后行根管治疗费用1300元左右,纤维桩1200元,树脂充填300元,全冠修复费用7000元左右;如发生因牙折裂而拔除,18岁后可行种植+全瓷冠修复费用约为15000元/颗,或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小洁无故被绊倒磕掉门牙,给生活带来了不便,但小雨的家长对此却未过问,也未支付治疗费。对此小洁的家长非常不满,双方因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小洁的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采信司法鉴定意见,判决立刻赔偿3万余元

  庭审中,小雨父母给出的答复是,小洁与学校均应承担责任,不能仅是小雨一方责任,且牙齿修复费用没有实际发生。

  溧水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双方对导致小洁门牙两颗冠折的事实、缘由不持异议,但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被告小雨父亲认为应以实际发生为据。因小洁年龄尚小,须在年满18周岁后方可修复,为节省诉讼成本,防止若干年后的诉讼风险,法院采信《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意见,一并处理小洁牙齿的后续修复费用。同时,从更有利于青少年健康的角度出发,确认牙齿修复费用为30000元。对于小洁已发生的医疗费与支出的鉴定费,于法有据,法院亦予以支持。

  因小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洁的损失应由小雨的父亲承担。

  最终,溧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小雨的父亲赔偿小洁各项损失合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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