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议民法典草案时,来自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泰兴市分公司城区分局局长何健忠所提的一条建议,即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建议修改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在立法中被采纳。
“民法典的修改意义重大,历史深远。”何健忠说,民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事关你我他,这次修典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法治体系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民法典修改以来,我深入司法机关,进行了广泛调研。我的建议被采纳,这让我备受鼓舞,回去之后,作为人大代表我一定要更好地宣传民法典,让更多老百姓知晓、理解民法典,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等司法理念,深深扎根于百姓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