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苏州市目前已进入试点第二阶段,将在提标、扩面、增项目、优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昨天下午,苏州长护险第二阶段启动暨签约仪式举行,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与社保经办机构签约。
据介绍,长护险第二阶段将进一步提升失能失智人员的保障待遇。其中,机构护理待遇标准由每日20-26元提高至23-30元,提高15%;居家护理待遇由每月20-24小时提高至26-30小时,时长增加25%。以一位重度失能人员为例,如入住机构护理,定额标准由26元/天提高到30元/天;如选择居家护理,则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从24小时提高到30小时,可多享受3次头面部清洁、协助进食、温水擦浴等居家护理服务。
在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方面,长护险第二阶段将进一步扩大待遇享受覆盖面,降低评估准入条件,这意味着以前部分轻度失能人员,在新标准下将能享受中度失能人员待遇。为了满足失能人员的多样化需求,长护险第二阶段鼓励探索开展居家医疗护理工作。
据了解,长护险第二阶段仍采用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划转的多元筹资模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若出现支付不足时,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缴费暂免征缴。享受居家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按每小时2.5元的标准支付给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其余护理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实时救助人员费用则由长护险基金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