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都市网 资讯中心生活频道汽车频道房产频道旅游频道
首页 > 资讯中心 > 江苏资讯 正文

“小微违法行为”明起集中查处

2020-04-28 16:48 来源:江南晚报

  包括随地吐痰、车窗抛物、遛狗不牵绳等七项行为

  本报讯(晚报记者 张颖)明天起,无锡市将开展“小微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按照精细化、系统化、社会化整治要求,集中查处城市管理领域“小微违法行为”。

  据介绍,城市管理领域“小微违法行为”是指市民个人违反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情节轻微却影响城市文明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七项行为:车窗抛物,乱扔垃圾;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乱倒污水;机动车占道乱停放;非机动车逆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等。

  “市、区、街道(镇)三级分别确定辖区内‘一点一片’作为集中查处示范区域兼宣传点,重点开展‘小微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点”指人流、车流量大的繁华路口,“一片”指广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标志性、示范性区域。“还将招募城市管理志愿者,组建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队,配合开展宣传服务工作,做好带头示范。”工作人员表示,4月底至6月为全市“小微违法行为”集中查处阶段,7月1日起进入长效管理阶段。

  “小微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对照表里,记者看到,有随地吐痰、便溺、车窗抛物、乱扔瓜皮果核等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焚烧废弃物行为的,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的,可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对应金额的罚款。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在绿地内擅自采花摘果等也将会有对应的处罚。

  “小微违法行为查处流程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现场巡查发现的,会直接进行摄像取证,再对应实际情况进行查处;另一种通过视频监控抓拍或举报发现的,将抄告公安(交警)联系当事人后按照对应情况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强调。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