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将郑某敏刑事拘留。2019年5月29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郑某敏提起公诉,郑某牛则因被鉴定为 作案时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另案处理。
2019年10月31日,该案在驿城区法院一审开庭。2020年1月20日,驿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敏有期徒刑15年,并判令郑某敏赔偿小沫经济损失32297.94元。郑某敏不服提出上诉,6月10日,驻马店中院在二审裁定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小沫的代理律师赵良善介绍,驻马店中院在终审裁定书中认定,郑某敏为涉案强奸罪主犯,其子郑某牛为从犯,因郑某敏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原审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量刑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