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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楼梯凳摔伤宜家拒担责 法院认定宜家承担70%赔偿责任

2020-05-30 09:40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沈女士将宜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诉前调解阶段,宜家表示最多承担一半责任。

  审理阶段,综合双方对事发经过的陈述及现场照片,上海徐汇法院认定沈女士在宜家购物时,在试坐楼梯凳时摔倒受伤。根据现场照片,楼梯凳的折叠铰链没有损坏,沈女士摔倒不排除系因折叠凳铰链未完全展开,导致凳脚未完全撑开从而与地面之间未形成稳固的接触面,在施加外力的情况下导致重心不稳而倒塌的可能性。

  经过审理,上海徐汇法院认为,宜家提供的是大众化的家庭家具产品,就一般消费者而言,均具备正确合理使用这些家具的能力。但有些家具以设计巧妙、合理利用空间而著称,本案涉诉商品就融合了凳子、梯子、可收纳等多种功能。普通消费者在体验时并不一定能够完全正确地使用。宜家应当对此类商品的使用提供说明、指导服务。同时,宜家还提供家具体验,消费者试用后存在铰链未安装到位的可能性,宜家应及时调试,消除安全隐患。

  本案中,宜家未派员在现场对沈女士使用涉诉家具进行说明、指导,导致涉案商品因未安装到位而倒塌,与沈女士受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宜家应当对沈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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