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着打赏主播,家长能要回吗?
民法典有规定来解决这类问题
红星新闻:现实中,一些熊孩子背着大人巨额游戏充值、打赏主播。民法典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程啸:确实有过类似案件发生。如一个孩子把父母的几十万元用于打赏主播。对于这类行为,民法方面有规范,他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从事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现在的孩子很小就懂得用手机、电脑玩游戏,还有给直播打赏的。
最高法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是在强调网络直播平台对于打赏人身份的审核义务,应该判断他是否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一个八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涉及到他的行为与其智力、理解力相适应的问题。有的时候,孩子一冲动,可能几十万就没了,这也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可以解决这类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