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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 携带未成年人开房需“三询问一报备”

2020-05-26 12:30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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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杭州市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如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5月25日,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

  《意见》共17条,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对未成年人开房进行“三询问一报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谓“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开房等。

  《意见》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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