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物业公司为啥要担责
审理本案的法官介绍,公平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物业公司在收取何某缴纳的停车费后也应承担相应义务,该义务不仅包括提供场地使用的义务,也应包括必要的注意义务。物业公司应尽到的必要注意义务包括事前安全提示、通知义务及事后补救义务。
事前安全提示、通知义务,即对暴雨的提醒,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暴雨虽不可避免,但可预见。故物业公司应及时地通知或提醒何某;事后补救义务,即发现车库进水后应及时地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例如排水、拖车等。
本案中,物业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已经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