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西博白县教育局对外发布“通告”,对举报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的行为,一经查证核实将给予举报人100至500元的现金奖励。
英桥镇文黎村村民举报学生到水库钓鱼,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硬核防溺水“悬赏通告”引人注目
5月24日下午,博白县教育局安稳股林股长的举报电话十分忙碌,陆续有群众向其举报关于学生私自或结伴到户外玩水的线索。
“博白的危险水域点多面广,单靠学校老师、政府、村干部的巡查,很难做得到24小时、全面覆盖的监控。”林股长说,为进一步做好博白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博白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博白县教育局发布的《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实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格外引人注目,对于“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拨打举报电话(且劝阻劝离、开展施救等)”,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将给予300元至500元现金奖励;“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等防溺水救护设施的”,则奖励100元。
文地镇文地街群众举报学生到河边摸田螺,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已有人通过举报获奖励
这份硬核“通告”发布后,很快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据林股长介绍,5月23日,他们共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条,其中,宁潭镇白均村村民举报学生到白均村水塘游泳、文地镇文地街群众举报学生到河边摸田螺、英桥镇文黎村村民举报学生到水库钓鱼这3条举报线索。
宁潭镇白均村村民举报学生到白均村水塘游泳,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经相关部门核实,符合相关奖励规定,该局第一时间向每位举报者分别送上300元现金,作为举报学生私自到江河游泳的奖励。另一举报线索尚在核实中,一经核实奖励也会即刻兑现。
“参与钓鱼的有8个学生,摸田螺的有5个学生。经群众举报后,我们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去现场,把学生带回学校,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对学生进行了教育。”林股长说。
痛心!玉林博白5名小学生河边游泳,2人不幸溺亡
5月22日下午,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一小学的五名学生相约去龙潭镇龙潭河游泳,没想到其中两名学生发生了溺水,当地消防立即展开救援。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侦查发现,龙潭河河面最宽处约6米、水深为8米,并且底部有淤泥堆积,情况较为复杂,于是,他们架设好照明灯,穿好救生衣、利用冲锋舟、小木船、竹竿等工具在河面开展地毯式搜救,当天晚上7点40分,消防人员与当地群众一起救出一名溺水孩子,并立即移交给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由于现场水域复杂,消防人员搜寻90多分钟仍无果。当天晚上10点05分,蓝天救援队到达现场,经过与消防人员开展联合搜救,当天晚上10点50分,另一名溺水孩子被打捞上岸。不幸的是,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两个孩子已无生命体征。记者了解到,溺水的两个孩子,分别是小学四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
溺水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到底何时才能让大家警醒??
每每看到这样的不幸发生
痛心之外
希望能让大家记得更深刻
别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附:防溺水举报有奖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防范中小学生举报奖励制度通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举报内容
(一)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的。
(二)发现中小学生正因涉水对生命造成危险。
(三)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等防溺水救护设施的。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教育局:手机13367554033(建议拨打此号码)
固定电话:0775-8332366(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
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或干扰政府(村委、社区)的正常工作,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100—500元现金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
1。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并拨打举报电话的,奖励300元;
2。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拨打举报电话且劝阻劝离的,奖励500元;
3。发现中小学生正因涉水对生命造成危险,并能开展施救的,奖励500元。
4。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等防溺水救护设施的,奖励100元。
博白县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