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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人未戴头盔 两电动车相撞之后……

2020-05-15 11:04 来源:金陵晚报

  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小事故,因骑车人没有戴头盔,致其中一人颅脑损伤、三次手术,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九级伤残的结果。

  为了索要赔偿,伤者多次调解、诉讼,1年多下来却依然遥遥无期。原本贫困的一家人更是雪上加霜,几乎陷入了绝境。

  根据南京市交管局倡议,今年5月1日起,骑乘电动自行车者应佩戴头盔,否则将接受安全教育。为何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

  一起来看看这起典型案例。

  两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家中“顶梁柱”倒了

  事情发生在2018年12月13日早上6点多钟,天蒙蒙亮时,今年49岁的高淳区古柏街道某村村民孟亮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赶往工地上班。途经双湖路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罗素萍相撞。

  事故导致孟亮和罗素萍双双受伤。2019年1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孟亮和罗素萍当时均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各自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这看似一起很小的交通事故,却让孟亮一家此后的生活几乎陷入绝境。

  事发时,两人均未佩戴头盔,其中孟亮伤及头部,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罗素萍受伤轻微。经过检查,孟亮颅脑损伤,从事故发生后至2019年6月,先后进行了3次颅脑手术,仅医药费这一块,在因其是低保户按规定减免后也花费了17万多元。

  “这17万多元的医药费,都是从亲戚朋友家借来的。”孟亮的妻子李琴说。孟亮一家的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两三年前,孟亮的母亲去世,年过八旬的父亲在此刺激下精神出了问题。妻子李琴因照顾家里,只能在附近打些零工,儿子还在上大学,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孟亮。

  孟亮以前做过泥瓦匠,村里有个包工头,看这一家实在可怜,便将孟亮喊去工地帮工,一天200元,干一天给一天钱。好的时候,一个月能干二十七八天,少的时候只有十四五天,收入没有保障。对这一家人的打击,不仅仅是这17万多元的医药费。2019年6月,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孟亮脑损伤致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构成九级伤残; 开颅术后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专家医生的说法,事故导致孟亮的智商下降,今后很可能失去劳动能力,还需别人来看护。

  索要17万多元赔偿,经历多番调解、诉讼

  2019年初,孟亮一家委托江苏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佳,代理向事故另一方罗素萍索赔一案。考虑到孟亮一家的情况,徐佳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律师的斡旋下,双方很快坐下来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虽然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但罗素萍一方一直没有履行。

  调解失败后,徐佳作为代理人,向高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罗素萍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支付截至当时产生的8.5万元医药费和5000元会诊费的一半,共计4.5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并做了大量工作后,罗素萍给付了3.5万元,但剩余1万元一直没有下落。

  徐佳说,之所以在2019年初,孟亮还未完全治疗结束时便提出索赔诉讼,就是因为孟亮一家实在担负不起高额的医药费,希望通过诉讼,能够拿到部分赔偿缓解一下困境。之后,根据伤情需要,孟亮又先后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颅脑手术,并做了伤情鉴定。

  去年10月,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经过计算,后两次手术产生了8万多元医药费,加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等,孟亮一方向对方提出了17万多元的赔偿要求。调解现场,罗素萍一方只愿意掏医药费,即四五万元。双方赔偿数额差距太大,第二次调解也未能成功。此后,双方当事人几乎每天都给徐佳打电话,罗素萍一方甚至连续一个月来电,赔偿的金额也从5万元一路慢慢加到了10万元,此后便再无动静。今年1月,孟亮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事故的各项损失共计17万多元。

  案子了结

  遥遥无期

  “从事故发生后,我们一家已经1年多没有收入了。”李琴说,他们现在就靠着孟亮姐姐每月给的1000元生活费维持,而他姐姐家也不宽裕。

  因为没有钱,孟亮原本应该要在医院里进行的康复治疗,被迫转移到家里。每天,李琴搀着孟亮,在村子里散步,通过运动促进他恢复,并从简单地拿筷子吃饭开始,慢慢教他生活自理。

  疫情影响下,今年3月初,此案通过远程视频第一次开庭。让孟亮一方没想到的是,罗素萍一方竟当庭提出了反诉:要求被告孟亮承担起事故引发的各项损失6000多元。

  同时,对方还质疑孟亮的伤情鉴定结果,提出重新进行鉴定。

  “目前江苏有资质对此进行鉴定的只有4家机构,都要排队,也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徐佳说。

  “实在拖不起了。没想到这一起小事故,却让我们家陷入了绝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李琴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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