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市无房、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职工可在6月30日前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来缓解支付房租压力。
《通知》指出,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精神,对广州市无房、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
按照规定,对已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单位的职工,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以及自愿缴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有压力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缓解支付房租压力。
按照规定,提取额度按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每月600元计算,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符合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但只可申请一次。同时,依照此次《通知》规定一次性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名下原有的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不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