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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乱停放罚50元

2020-05-07 17:22 来源:央视记者

  6月1日起,《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将施行。岛内两个区为首批严管区,目前试行电子围栏定点停放已上线。用户不规范停放共享单车可能被行政处罚,还可能被额外收取调度费。下一步,规范停放措施将逐步推广至岛外。《办法》还要求,企业原则上不得向用户收取押金。

  《办法》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经营、服务、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用户违规停放车辆,除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可依照用户(服务)协议约定额外收取调度费外,《办法》规定共享单车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盗窃、故意损毁共享单车及其停放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还明确运营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注册服务的,责令改正,按照每人次200元处以罚款。

  此外,社会共治也是《办法》的一个亮点,劝导纠正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和规整单车也纳入“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对沿街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办法》规定由共享单车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出台,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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