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范围】
各地均明确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地方法规与决定规定的禁食范围一致,湖北、青海直接规定全面禁止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山西列举了纳入禁食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品类,包括黑鹳、大天鹅、猕猴等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野猪、草兔、原鸽等三有野生动物,以及蝙蝠、田鼠、蝉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此外,湖北、江西明确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青海则进一步将本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禁食范围。北京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也拟禁止食用列入相关保护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认为,立法禁食列入保护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是有必要的。他指出,与目前陆生野生动物凸显的诸多问题相比,水生野生动物方面相对少一些,但从物种保护的角度来看,对所有珍稀濒危动物的保护都刻不容缓。“如果不禁食,放任水生野生动物继续被食用,没有相关的处罚依据,对动物保护极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