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需要区分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
成熟的董责险中,通常有Non-Rescindability条款,即董责险保单的效力不能因部分高管的个人披露不实行为而消失。因而,即使在投保时,刘剑并未披露自己的财务造假行为,整张保单也不会因此无效。
在美国司法实务中,也积累了许多类似判例。以Inre health South Corp,Securities Litigation案为例,health South公司的前任高管认罪后,他们承认在公司财务表格上作假,保险人试图以投保申请信息不实为由撤销该公司的董责险。法院判决认该董责险中包含分割条款,因而保险公司不能撤销对所有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仍需赔偿。
平安董责险产品责任免除条款中也明确指出,在确定是否适用该项责任免除时,任何被保险人的行为不应被推定为任何其他被保险个人的行为或其亦知晓。
但若能证明不实披露是公司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无需赔偿,而在实务中,取证往往是难点。
上述责任免除条款,均为瑞幸是否能获得保险赔付造成了许多不确定性。
此外,鉴于瑞幸咖啡此次财务造假的情况比较复杂,最终赔付决定仍需监管和法务的持续调查才能最终定性,本次事件相关的集体诉讼和赔付或将持续多年。
安联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表明,董责险索赔案件无论是驳回或是解决都将更为缓慢,这意味着诉讼时间更长、抗辩费用更多、和解金期望值更高。例如,美国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平均耗时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