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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被江歌母亲起诉拒收起诉书是什么原因?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

2020-04-03 17:22 来源:新京报

  今日(4月3日),江秋莲对新京报记者说,陈世峰被判刑后,她回国计划起诉刘鑫。但这期间,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律师,屡次碰壁,在取证方面也历尽波折,起诉才拖到现在。

  她认为,刘鑫在江歌被害案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青岛城阳区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及传票

  江秋莲介绍,去年10月28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立案成功后,刘鑫方面一直不接收传票。法院经多方努力仍无法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传票,最终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官去了她户籍地住址,还找到了她父母现有住址。但其父母拒收传票,刘鑫也不露面。”江秋莲说。

  在人民法院公告网登载的送达公告中显示,被告刘鑫,原告江秋莲起诉其生命权纠纷案。法院表示,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该院夏庄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公告刊登日期为3月29日。

  从公告生效至期满,江秋莲推算正式的开庭时间应该在7月。她表示,起诉刘鑫是为给自己讨一个公正的说法,“这是我唯一能够告慰我女儿的”,但她未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起诉书详情。

  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刘鑫未果。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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