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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附案件始末详情

2020-04-03 15:56 来源:综合中新网

  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附案件始末详情

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二审宣判

  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二审宣判

  杜少平

  此案共涉及10名公职人员。去年12月30日,靖州法院一审对宣判:

  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对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对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人不服,提出上诉。怀化中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今年,怀化中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上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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