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被羁押了5611天后无罪释放!情况是怎么回事?附详情始末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河南高院再审判决,吴春红无罪。受访者供图
今日(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至此,吴春红已被羁押5611天。
今日(4月1日),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再审宣判原定于今日10时,但他早上接到电话通知,可提前到庭,“8时50分到庭,法官已准备就绪”。他说,经现场商定,审判长直接宣判,“持续10余分钟”,撤销了原判决。
宣判现场视频连线时,被羁押在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显得特别激动”。李长青说,当时他泣不成声,说不成完整的话,只对法官和各方的努力一个劲儿地道谢。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正前往浙江金华监狱、接吴春红出狱的吴云磊。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将会和律师商定后,申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