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 被羁押了5611天后无罪释放!情况是怎么回事?附详情始末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今日(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吴春红听完判决后,泣不成声。此外,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日将接父亲回家,后续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吴春红出狱,目前正从浙江金华返回河南老家。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