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投毒案再审改判无罪是怎么回事?吴春红是谁?附案件始末详情
4月1日上午,河南商丘民权县“投毒杀人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被告人吴春红被认定无罪。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已在金华监狱门口等候。
4月1日,时隔16年后,吴春红走出监狱,准备回家。受访者供图。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王战胜的两个儿子王某龙(3岁)、王某峰(6岁)先后中毒,经抢救,王某峰脱离生命危险,王某龙最终死亡。根据法医鉴定结果,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
同村村民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根据案件资料,警方侦查了解到,吴春红在周岗村经营带锯加工木材生意,因安装电表及用电等问题,与电工王战胜产生了矛盾。
“2004年11月14日早上,王战胜用村里的大喇叭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王战胜口气强硬,并联想到以前与王战胜的矛盾,便产生了投毒报复王战胜之恶念,遂从家中取出存放的毒鼠药带在身上到王战胜家交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