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以电话会议形式再次开庭】当地时间周一,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再次开庭。受新冠疫情影响,这次听证会以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在听取了孟晚舟律师的意见后,卑诗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同意就引渡案双重犯罪问题裁决出炉前三天通知控辩双方,且公众可以聆听当天的判决,但该判决日期仍未确定。下次听证会日期为6月15日。孟晚舟律师之前曾表示,如果在疫情结束前裁决,孟晚舟只会在胜诉的情况下出庭。(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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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双重犯罪”?
这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寻求引渡的另一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在加拿大也属于犯罪,这是开展引渡的先决条件。法庭判定案件是否符合“双重犯罪”,本质上是要用加拿大法律论证相关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换言之,法官应保障引渡过程执行的是加拿大法律而非外国法律。
引渡聆讯的目的是裁定案件是否符合引渡条件,并不会判定孟晚舟是否有罪。
控辩争议点何在?
控方指称孟晚舟曾在香港向汇丰银行所作的业务陈述中涉嫌欺瞒、误导,因而构成欺诈。而欺诈行为在美、加均属违法。
孟晚舟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美方基于欺诈罪对孟晚舟提出引渡要求,但此罪名只是一个“外壳”,案件核心问题是美国对伊朗实施的制裁令。若无制裁,亦无后续的官司。但加拿大已于2016年取消对伊朗的相关制裁。因而辩方认为“双重犯罪”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