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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积极贯彻落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

2020-05-29 15:55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0]29号)、《关于成立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务)委员会的通知》(百保发[2020]4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建立并完善公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和制度,提高公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以运营部牵头,从实际出发,积极完善《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度建设工作。

  《章程》中明确规定省分公司、各三级机构统一成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及各三级机构负责人担任工作组组长。常规消保工作由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统一督导,同时采取授权各工作小组负责对应业务渠道/部门/机构消保工作的开展、落实、执行、追踪和审查。工作组成员本着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团队合作精神,以专业、高效为原则完成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任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本次《章程》中细化了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切实巩固自上而下,由内至外的合规环境,并推进品质管理委员会职责落实,加强投诉风险的管控,提升投诉处理的力度。

  同时《章程》要求分公司及各三级机构积极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7.8保险公众宣传日”等相关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各经营单位需严格贯彻落实监管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普及保险保障知识,提升保险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积极展现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相关成绩。

  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合规经营为前提,通过本次《章程》的制度建设与贯彻推进,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百年,关爱永恒,持续践行公司“悦客户以服务,报社会以和睦”的企业使命!

  百年人寿江苏分公司供稿/通讯员 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