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南北“稻香村”商标案再次受到代表委员和媒体关注,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纷纷为保护老字号知识产权献策支招。
稻香村商标案再受关注
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南北“稻香村”商标诉讼案因代表委员热议和媒体报道而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也提到了此案,他说道:“老字号商标归属比较模糊,有些老字号遇到了知识产权、企业商标纠纷等。比如,天津狗不理包子、同仁堂、稻香村、宝庆银楼等,都发生过一些商标纠纷。”
在全国人大代表、黄浦区委书记杲云看来,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老字号经常被滥用、盗用、抢注,争讼不断,维权软弱等现象频发,对老字号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同在两会期间,《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的《保护知识产权 护航企业发展——代表委员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一文中也引用到南北“稻香村”案。文中写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商标纠纷的老字号企业不在少数,南北稻香村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业内希望此案能够加快办理,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其实,南北“稻香村”商标诉讼案由来已久。双方都为做大“稻香村”品牌付出过努力,却因商标纠纷而对簿公堂,持续近十年而没有最终定论。
据查询,苏州稻香村创始于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是“稻香村”品牌和字号的创始者。北京稻香村据说始于1895年(清代光绪二十一年),后来因多种原因于1926年关张。1984年,在北京的南味食品代表刘振英筹建了现在的北京稻香村。
据资料显示,苏州稻香村于1982年、1988年分别申请注册了“稻香村”商标,在商标国际分类的第三十大类3006小类,包括饼干、果子面包和糕点。北京稻香村于1996年申请注册了“稻香村”商标,在第三十大类3007小类,包括饺子等。2003年至2008年期间,苏稻两次授权北稻使用糕点类“稻香村”商标。2008年起,北稻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最终在2015年注册成功。随后,北稻向苏稻提起诉讼,要求苏稻不得使用手写体“稻香村”。北稻与苏稻分别在多地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双方各有胜负。
对于此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表示,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稻香村”商标归属上,建议两家尊重历史、尊重注册商标的时间顺序,尊重北稻曾从苏稻那里获得过的“稻香村”注册商标的许可协议,明确各自商标的归属权。
对于老字号之间的纠纷,中华商业联合会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健认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第二要遵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第三,遵守《商标法》中“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第四,公平竞争,正当竞争。
代表委员为保护老字号知识产权支招
“老字号凝结着民族精神、历史文化和地理属性,它是一种独特的品牌,本身就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杲云表示,老字号面临着知识产权缺乏保护等后续难题。
杲云发现,在国家层面,我国尚无对老字号进行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主要分散在《民法总则》《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老字号的保护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因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出现了诸多法律漏洞和空白,而且保护范围较窄且保护力度不强。”他表示。为此,杲云建议,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字号保护和促进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为老字号法律保护进行顶层设计。
全国政协委员燕瑛也建议从法律层面出台强化措施,对老字号进行专门保护。建立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老字号评选权之间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机制。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贺云翱委员,他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老字号遗产保护力度,包括文化遗产内涵、知识产权、企业商标的保护,出台保护老字号的专门法规和措施,解决老字号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一些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陈爱莲则从企业自身角度建议,老字号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我国制造品质虽然一直不断提升,但在品牌知名度方面还是和发达国家有差距。老字号无疑是我国品牌率先取得突破的最佳选择。”陈爱莲代表认为,老字号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传承匠心精神,更是凝聚了先辈的智慧,发展好老字号可以为中国品牌崛起贡献力量。